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5)粤0113刑更7号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3 17:07:14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意见公示

 

2025)粤0113刑更7

罪犯黄杰英,男,1971520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地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

罪犯黄杰英犯危险驾驶罪一案,我院作出的(2024)粤0113刑初265号刑事判决书,以黄杰英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案件生效后,罪犯黄杰英以患有肝恶性肿瘤多发结节型肝癌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委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诊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5出具组织诊断审查意见书》,认为罪犯黄杰英肝恶性肿瘤,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所列疾病,且达到规定的严重程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现将罪犯黄杰英的组织诊断结果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20-39122531

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法院刑庭

(本页无正文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