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9674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1 15:04:37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13执9674号之一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桥支行。
被执行人:刘双峰、广州市恩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詹秀华、刘剑峰。
关于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桥支行与被执行人刘双峰、广州市恩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詹秀华、刘剑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被执行人詹秀华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路汉溪大道东100号南国奥林匹克花园悉奥路1区2座402[产权证号: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210296986号],拍卖成交价为2724906元;拍卖被执行人刘剑峰名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优品街3号604房[产权证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14328号],拍卖成交价为925132元。上述款项为被执行人刘剑峰、詹秀华一家四口人在房屋拍卖款中保留8年的租金共计241920元。拍卖被执行人刘双峰名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优品街3号704房[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65845号],拍卖成交价为935959元,为被执行人刘双峰一家三口人在房屋拍卖款中保留8年的租金共计6480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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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杰波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