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2002号询价结果、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1 15:48:24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邓永光与被执行人何华平、何浩洋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中,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对申请人邓永光和被执行人何浩洋、何华平按份共有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沙溪大道282号富宁阁12楼A室房产进行网络询价后,以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出具结果的平均值确定参考价为1575453元。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询价报告,本院已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已满十五日,视为你收到。因你至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处置。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0113执1200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拍卖、变卖申请人邓永光和被执行人何浩洋、何华平按份共有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沙溪大道282号富宁阁12楼A室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58834、07058835、07058836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