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4988号广州市玄业投资有限公司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1 17:17:57 来源:
(2025)粤0113执14988号广州市玄业投资有限公司一案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局)与你行政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2025)粤7101行审6929号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2025)粤0113执14988号立案执行,立案金额共30350元。现因你(被执行人:广州市玄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186411K。法定代表人:袁汉兰)已停业,法定代表人袁汉兰下落不明,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系列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