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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异904号异议人广州马会投资有限公司与原案申请执行人黄康钜、原案被执行人曾远均、曾顺华、曾桓雄其他案由一案

发布时间:2025-11-11 20:05:07 来源:

2025)粤0113执异904

曾桓雄

关于申请执行人黄康钜与被执行人曾远均、曾顺华、曾桓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粤0113执恢2384号案]中,广州马会投资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告知书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23)粤0113执恢2384号案的申请执行人由黄康钜变更为广州马会投资有限公司。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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