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2324号一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3 10:44:23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惠州市云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执行人:李飞。
申请执行人惠州市云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李飞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足额受偿,故本案划扣7320.57元的执行款退回被执行人李飞。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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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露露、阮观养 联系电话:020-391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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