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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14691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3 10:56:46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5)粤011314691

广州创显科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你行政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2025)粤7101行审689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以(2025)粤011314691号案立案执行,立案金额为5319元、本案执行费50元。现因广州创显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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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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