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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杨江庆与被执行人陈庆强、毛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粤0113执恢2383号之一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3 11:12:14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江庆与被执行人陈庆强、毛萍民间借贷纠纷(2023)粤0113执恢2383号一案,拟向被执行人毛萍发放20259月起至20262月止合计6个月的生活费18000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联系人:吴春燕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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