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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韦艺、李天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0113执11680号之三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3 11:13:23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韦艺、李天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4)粤011311680号一案,依据本院(2024)粤011311680号之一通知书,拟向被执行人韦艺、李天宇发放余下住房租金补贴56560元,被执行人韦艺、李天宇指定其儿子李一可的银行账户接收款,故上述租金补贴56560元本院发放至其指定银行账户内。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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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联系人:吴春燕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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