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申请执行人黎倩文与被执行人邝志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粤0113执恢544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3 11:22:08 来源:

 

邝志华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黎倩文与被执行人邝志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25)粤0113执恢544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0113执恢544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邝志华名下粤A9NU88号小型轿车[厂牌型号:马自达牌/CAM7150A5;车辆识别代号:LVRHDFAL3HN108263;发动机号:3428436],以拍卖、变卖所得清偿债务。二、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不低于参考价(评估价)70%;如第一次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以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下调20%进行第二次拍卖。三、如经两次拍卖均无人出价仍流拍,以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变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