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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1949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4 17:16:29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5)粤01131949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兴宁与被执行人孙水木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2025)粤01131949一案,拟向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退付拍卖辅助费5038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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