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743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4 18:01:42 来源:
(2025)粤0113执743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海骊智能卫浴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清远市佳柏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超额扣划被执行人清远市佳柏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9747.34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将该笔款项退还被执行人清远市佳柏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联 系 人:丁助理 电 话:020-39122551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