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异995号申请执行人广州清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浩宸投资(海南)有限公司、被申请人罗小平其他案由一案
发布时间:2025-11-17 15:55:09 来源:
(2025)粤0113执异995号
罗小平: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清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浩宸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等一案[(2025)粤0113执2937号,简称:2937号案]中,广州清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告知书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追加罗小平为(2025)粤0113执2937号案的被执行人,对该案中被执行人浩宸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