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12024号执行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8 17:11:50 来源:
(2024)粤0113执12024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曾元龙、盖敏茵。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曾元龙、盖敏茵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拍卖被执行人曾元龙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新城芳华花园洛涛居南区27幢之一205房得款841736元,上述款项作如下分配:扣除执行费10817元,拍卖辅助费8417元,保留被执行人的租房费用68000元后,余款754502元优先清偿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的抵押债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zdqz
联系人:黄杰波 联系电话:020-391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