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沙湾佳标建筑材料店与被执行人贺超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5)粤0113执1748号之三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1 16:57:06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沙湾佳标建筑材料店与被执行人贺超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拟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发放(2021)粤0104执27149号案应得分配款项920056.28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吴春燕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