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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3执12019号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4 11:44:05 来源:

2024)粤011312019

郭荣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郭荣、周桃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郭荣,男,1968101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镇安路湖畔湾豪庭畔怡阁1603房。)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一、2024)粤011312019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郭荣所有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洲中路138642内的杂物一批。

二、2024)粤011312019通知,通知如下: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郭荣所有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洲中路138642内的杂物一批进行了评估,现向你广东高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高迪评估[2025]070号报告书。上述报告书,评估结果为2585元。如你对该评估的财产价值有异议,需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未按时提出,则按该评估结果的平均价作为参考价作进一步处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邓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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