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2278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4 11:49:40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被执行人邓俏维、李启贤、启盛中德(广州)贸易有限公司:
(2025)粤0113执2278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邓俏维、李启贤、启盛中德(广州)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邓俏维、李启贤、启盛中德(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被执行人李启
贤名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368号新光城市花园五期一街17号105的房屋,得执行款2025893元。此款已经本院分配,现拟从此款中为被执行人李启贤、邓俏维及其
抚养的亲属李志均、王敏宜、李语宸5人保留8年的租金,合计33120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何俊燊 联系电话:020-391225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