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3570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4 17:32:51 来源:
(2025)粤0113执13570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覃文强。
关于申请保全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与被保全人覃文强罚金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要求将本案划扣的执行款2000元退回被执行人覃文强。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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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刘泽华 联系电话:020-39122560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