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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刑更16号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6 11:16:27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意见公示

 

2025)粤0113刑更16

罪犯周玲,女,19897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

罪犯周玲犯开设赌场罪一案,我院于2023515日作出的(2023)粤0113刑初376号刑事判决书,以周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案件生效后,因周玲系正在怀孕的妇女,202474日本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202474日起至2025816日止。2025723日,罪犯周玲以再次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委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诊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115日出具《组织诊断审查意见书》,认为罪犯周玲为妊娠状态,系怀孕妇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现将罪犯周玲的组织诊断结果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20-39122829

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法院刑庭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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