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异875号异议人郑禧彦被执行人广州融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迈康玺商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追加被执行人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7 10:50:26 来源:
广州融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迈康玺商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郑禧彦与被执行人广州融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申请追加迈康玺商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为案件被执行人。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0113执异87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郑禧彦执行中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请求。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