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3345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1 17:47:31 来源:
(2025)粤0113执3345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吴健钊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过程中,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吴健钊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金禺西街71号509、510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65687号、第07065686号],所得款项962732元,优先支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拍卖费9627元、买受人刘陈惠垫付过户税费240.68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丁助理 电 话:020-39122551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