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3执7991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1 17:59:43 来源: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庄重与被执行人郑怡继承纠纷一案,拟向被执行人郑怡发放2025年5月起至2026年4月止合计12个月生活费15708元。因被执行人郑怡指定案外人杨军的银行账户接收款项,上述生活费本院发放至该指定银行账户内。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联系人:吴春燕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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