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胡芳与被执行人广州泊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粤0113执恢220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3 17:38:07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22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芳与被执行人广州泊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胡芳的申请,决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0113执恢220号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如对决定有异议,可以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法院破产审查期间提出,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并处理。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