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2142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4 17:07:58 来源:
(2025)粤0113执12142号
胡龙:
关于申请执行人霍胜利、孙翠红与胡龙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2025)粤01民终6052号民事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因本院向你邮寄本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未能送达,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