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刑更21号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4 19:17:13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立 案 公 示
(2025)粤0113刑更21号
本院(2023)粤0113刑初1544号柴俊贷款诈骗、洗钱一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柴俊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九万二千元。执行过程中,罪犯柴俊以尿毒症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5年12月4日立案受理,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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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39122529
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法院刑庭
附: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套
二○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