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2278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5 17:29:55 来源: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被执行人邓俏维、李启贤、启盛中德(广州)贸易有限公司、案外人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粤0113执2278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邓俏维、李启贤、启盛中德(广州)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邓俏维、李启贤、启盛中德(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被执行人李启贤名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368号新光城市花园五期一街17号105的房屋,得执行款2025893元。此款已经本院分配,现拟从此款中向拍卖辅助机构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20259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何俊燊 联系电话:020-391225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