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恢575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陈梓杰)
发布时间:2025-12-08 17:31:52 来源:
(2025)粤0113执恢575号之一
被执行人:陈梓杰。
案外人: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陈梓杰罚金、责令退赔一案过程中,依法委托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陈梓杰与案外人吴苗苗预告登记名下位于揭阳市榕城区揭阳空港经济区渔湖片区纵六支路以南揭阳恒大翡翠华庭6栋2单元1703号[产权证号:粤(2019)揭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567号]房屋。2025年10月10日,以人民币527289元的价格成交。现需支付案外人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司法辅助工作费用3163.8元、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司法辅助工作费用2109.2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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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小娟 联系电话:020-3912554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