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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6643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8 18:03:42 来源:

 

2025)粤01136643

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黎春燕、闵成刚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案号2025)粤01136643在执行过程中已拍卖被执行人黎春燕名下的不动产,现拟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发放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22806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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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联系人:卢飘飘、陈清舒        联系电话:020-3912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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