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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3执恢1182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2 10:47:33 来源:

2024)粤0113执恢1182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科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国营汽车修理厂、广州番交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汽车运输公司其他合同纠纷2024)粤0113执恢1182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01破申5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番禺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对广州番交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现拟向广州番交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发放本案剩余执行款1165420.78

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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