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767号执行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5 16:19:01 来源:
(2025)粤0113执1767号之三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王洁。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王洁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被执行人王洁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丰尚路68号星尚名玥花园1栋3梯2302房得款1985864元并作出通知为王洁一家预留租金201600元,因债权人苏永锦提出异议,本院作出(2025)粤0113执异1025号执行裁定书,驳回苏永锦的异议申请。该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已先行发放5万元,本次退还王洁剩余租金15160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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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