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9040号执行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5 16:27:27 来源:
(2025)粤0113执9040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
被执行人:陈静思、广州市万霓房地产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与被执行人陈静思、广州市万霓房地产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已拍卖被执行人陈静思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浦大道南131号(A1栋)1412房,所得价款185439元,扣除执行费2682元,支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拍卖辅助费741.6元、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拍卖辅助费1112.4元,支付买受人刘亮晨垫付但应由被执行人陈静思负担的税费20697.53元,余款160205.47元优先清偿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的抵押债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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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