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民初25086号谭爱则与黄丁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5-12-16 16:14:28 来源:
黄丁生:
本院受理原告谭爱则与被告黄丁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0113民初250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谭爱则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06.25元、公告费(以实际产生的金额为准),由原告谭爱则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