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6564号执行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6 17:45:02 来源:
(2025)粤0113执6564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盛永红、陈丽。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盛永红、陈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308号1208房得款550752元,扣除执行费7908元,支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辅助费5508元,支付本案中移送执行的受理费14286元、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5执24401号案申请执行的受理费192元以及(2025)粤0115执保6667号案申请执行的受理费2262.74元,保留被执行人的租房费用92160元后,余款428435.26元优先清偿申请执行人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抵押债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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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