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6568号执行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7 09:42:04 来源:
(2025)粤0113执6568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李冬平。
关于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李冬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已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88号东雅园12座1梯502房屋得款1587891元,扣除执行费18279元,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示拍卖辅助费9527.4元、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拍卖辅助费6351.6元,买受人白贤川垫付但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47636.73元及保留被执行人李冬平的租房费用146880元后,余款1359216.27元退还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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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杰波 联系电话:020-391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