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民初17671号原告广州市清和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冯亮、第三人广州加宜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启元服饰有限公司、马群劳动争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5-12-17 17:13: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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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州市清和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冯亮、第三人广州加宜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启元服饰有限公司、马群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广州启元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娟;马群,男,1989年4月3日出生。)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0113民初17671号民事裁定书,该案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市清和服饰有限公司撤回对第三人广州加宜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启元服饰有限公司、马群的起诉。公告费200元,由原告广州市清和服饰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