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7125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8 17:59:17 来源:
(2025)粤0113执7125号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两发装饰材料商行、被执行人吴志雄。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两发装饰材料商行与被执行人吴志雄一案,在执行款发放过程中,领款人潘志灵为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两发装饰材料商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现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两发装饰材料商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潘志灵。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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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露露、郭绍茹 联系电话:020-391254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