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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5442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9 16:20:30 来源:

 

 2025)粤01135442

广州市缔鑫晟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罗朝凡、杨大全与被执行人广州市缔鑫晟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博劳人仲案字[2024]2417号仲裁调解书、博劳人仲案字[2024]3149号仲裁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以2025)粤01135442案立案执行。经送达你单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你单位无向本院报告财产的义务,本院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现将你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二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本案的失信决定书。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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