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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保15146、15147、15150号等诉讼费系列案报告财产令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2 18:31:25 来源: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113执保15146、15147、15150号等

广州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信锋亿创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瑞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志焜、彭辉武、方文彬、孙晓、李泽腊、刘定华、徐国荣、张沛杰:

     本院移送执行被保全人广州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信锋亿创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瑞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志焜、彭辉武、方文彬、孙晓、李泽腊、刘定华、徐国荣、张沛杰诉讼费系列案,案号分别为(2025)粤0113执保15146、15147、15150、15152、15161、15774、15784、15803、15804、15818、15823号,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本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期间有新增财产的,应当在取得该财产之日起3日向本院申报。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30天)。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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