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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异1016号申请人郭健海与申请执行人郭其威、被执行人方会、梁玉玲变更申请执行人一案

发布时间:2025-12-22 18:38:14 来源:

2025)粤0113执异1016

方会、梁玉玲

关于申请执行人郭其威与被执行人梁玉玲、方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郭健海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变更其为(2020)粤0113执恢39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0113执异1016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本院(2020)粤0113执恢39号案的申请执行人由郭其威变更为郭健海。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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