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5439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3 20:09:57 来源:
(2025)粤0113执5439号
广东珑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曾剑雄与被执行人广东珑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穗番劳人仲案【2024】9905号仲裁裁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以(2025)粤0113执5439号案立案执行。经送达你单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你单位无向本院报告财产的义务,本院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现将你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二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本案的失信决定书。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