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433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3 20:33:47 来源:
(2025)粤0113执433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梁妙杏、苏惠: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梁妙杏、苏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经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苏惠名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明珠花园祥兴楼9层B室房产,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2025年11月7日,经公开变卖成交上述房产,所得价款人民币533852元。现将拍卖所得案款分配明细告知与你们。
1.本案拍卖辅助费5339元;
2.本案执行费7739元。
上述1-2项费用共计13078元。拍卖余款520774元。
本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系上述拍卖房产的第一顺位抵押权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故应将拍卖余款520774元退付本案申请执行人【其中,借款本金590658.77元,利息35994.42元,罚息、复利112741.35元,案件受理费9910.86元,迟延履行利息544990.33元,判决后还款50元,合计:804245.73元】。
鉴于拍卖房产所得款项未能覆盖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的抵押债权,故参与分配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无款项可供分配。
特此公告(公告期为三天)。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9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