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2924号执行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6 17:27:18 来源:
(2025)粤0113执2924号之一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李妙霞、曾伟文。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李妙霞、曾伟文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本案执行款共1265767元,扣除执行费15058元、拍卖辅助费12513元、买受人吴翠媚垫付但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37537.56元及支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粤01执4128号参与分配的受理费11700元后,余款1188958.44元退还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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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杰波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