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113执恢1238号申请执行人梁翰宇与被执行人梁承滔、区润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5 17:33:18 来源:
(2019)粤0113执恢1238号
被执行人梁承滔: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梁翰宇与被执行人梁承滔、区润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扣划到被执行人梁承滔村分红收益9089元。因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作出(2019)粤0113执恢1238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经分配,各案受偿情况如下:一、(2019)粤0113执恢1238号案债权人梁翰宇,本次分配金额为6790.81元;二、(2018)粤0113执179号案债权人郭志良,本次分配金额为164.38元;三、(2023)粤0113执恢1489号案债权人王锦平,本次分配金额为1384.83元、受理费698.98元。
债权人、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本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不提出,本院将按照上述分配方案发放执行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梁承滔公告送达上述分配方案。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