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0)粤0113执3993号申请执行人麦荣津与被执行人邓智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5 17:35:41 来源:

 

2020)粤01133993

被执行人邓智图: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麦荣津与被执行人邓智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扣划到被执行人邓智图村分红收益14427元。因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作出2020)粤01133993执行财产分配方案,经分配,各案受偿情况如下:一、2020)粤01133993案债权人麦荣津,本次分配金额为6221元(含执行费50元);二、(2021)粤01136642号案债权人陈彬,本次分配金额为8206元(含执行费50元)。

债权人、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本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不提出,本院将按照上述分配方案发放执行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邓智图公告送达上述分配方案。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六年一月五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