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异878号异议人福州鼓楼久得商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执行人广州品诺世纪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周家敏追加被执行人一案
发布时间:2026-01-06 10:37:49 来源:
周家敏:
关于申请执行人福州鼓楼久得商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广州品诺世纪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人申请追加周家敏为案件被执行。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0113执异87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追加周家敏为(2024)粤0113执12283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周家敏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对该案中被执行人广州品诺世纪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欠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定即生效。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