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5)粤0113执异1099号异议人广州市众润房屋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卓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谢钧业、黄友友、吴卓亮追加被执行人一案

发布时间:2026-01-06 11:08:14 来源:

2025)粤0113执异1099

佛山市卓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谢钧业、黄友友、吴卓亮: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众润房屋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卓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追加谢钧业、黄友友、吴卓亮为案件被执行人。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0113执异1099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广州市众润房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中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