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7187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6 17:55:03 来源:
(2025)粤0113执7187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曹群勇。
被执行人:叶海浪。
关于申请执行人曹群勇与被执行人叶海浪一案,申请执行人曹群勇已于2025年5月27日死亡,湖南省永兴县公证处于2025年9月5日出具公证书,公证由继承人曹贱朱领取本院执行款5185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联系人:胡宇亮 联系电话:020-391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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