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2949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6 17:57:06 来源:
(2025)粤0113执12949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冯永昌。
被执行人:许梓健。
关于申请执行人冯永昌与被执行人许梓健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本院申请保留最低生活费并提供其失业证明和住院记录,本院依法保留15000元给被执行人。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联系人:胡宇亮 联系电话:020-391259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