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4887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8 17:23:37 来源:
(2025)粤0113执14887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健生与被执行人何志刚、高柳珍、何剑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扣划、提取被执行人何剑波名下保险保单现金价值13846.89元。经查该保单为重疾险,涉及被执行人人身权益,属于豁免执行范围。为恢复上述保险权益,本院拟向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退回13846.89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联系人:丁助理 电 话:020-39122551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