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5847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8 17:26:35 来源:
(2025)粤0113执5847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洪波与被执行人胡燕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执行过程中,本案已拍卖被执行人胡燕名下号牌为粤A097GB奥迪牌小型轿车,所得价款358216元,上述款项先行向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拍卖辅助费3582元,余款另行分配。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联系人:黎智涛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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